女子恋爱时获赠名车 分手后被告上法院判归还

2020-05-25 15:48

恋爱期获赠名车,女子分手后被告上法院必须判归还。(网图)
恋爱期获赠名车,女子分手后被告上法院必须判归还。(网图)

南京市溧水区一名男子热恋时期,大手笔送了一辆30多万(人民币,下同)的平治房车予对方,还把名车登记在对方名下,如今分手后却要求拿回车子,双方因名车该属谁的问题闹上法庭,上周六(23日)法院一审判女方需归还名车。

据内媒报道,孟女士和严先生同在南京市溧水区的一间集贸市场做生意,两人都离过婚。2019年5月,两人确定恋爱关系一个月后,严先生花30万元买了一辆奔驰车送给孟女士,车辆登记在孟女士名下。随著交往的深入,两人矛盾不断最终分手。2019年11月,双方签署分手协议,约定该平治房车归孟女士所有。不过签完协议后,颜先生越想越气,又把该名车偷偷开回了家。为此,孟女士状告严先生,要求对方归还,严先生也提起反诉,要求孟女士归还该车。男子宣称,这辆车不是普通的礼物,而是「聘礼」,既然2人现在没有结婚,当然应该要归还给他。

5月23日,溧水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孟女士将名车归还给严先生。法院表示,经过调查,双方在签订分手协议后,孟女士曾手写便条,同意将该平治房车过户给严先生。

据溧水区法院洪蓝法庭负责人尹庆华表示,男方曾多次找女方商量车辆的归属问题,孟女士辩解说,她是为了应付严先生的骚扰才写下的便条,不过法院对此并不认可。

尹庆华表示,作为一个成年人,孟女士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她既然已经表达过同意过户的意思,法院认为这个表示就是真实的。

情侣恋爱期间赠送的礼物,分手后到底能不能要回来?尹庆华对此解释道,情侣间赠送的礼物一经送出,一般来说不能再要回来,但也有特殊情况,如果赠送的礼物价值很大,而且赠送方是以结婚为目的,那么如果双方最终没能结婚,接受礼物的一方应该将礼物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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