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致光:推出保就业计划后作调整 再确定第二期安排

2020-05-24 22:43

罗致光指,「保就业」计划的设计要简而快。资料图片
罗致光指,「保就业」计划的设计要简而快。资料图片

政府第一期「保就业」计划明日开始接受申请,劳工及福利局长罗致光今日在网志表示,第一期计划推行后会作出调整,再确定第二期的安排,以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士,透过「保就业」获利。他又表示,面对全球经济可能已进入萧条期,疫情未知何时结束,应秉持同舟共济的精神,才能渡过漫长的经济寒冬。

罗致光今日在网志中表示,「保就业」计划的设计要简而快,如果太复杂,建立及审批需时,到分派津贴时,已是明日黄花,救不了正处于水深火热,面临倒闭的企业,所以「保就业」计划的主体运用了现有的「强积金」制度。他重申,雇主可以选去年12月至今年3月其中一个月,作为计算6至8月的薪酬津贴,形容有关要求是失业「防洪」设计之一。

他提到,由于「保就业」计划在理念上和设计上都是史无前例,其他国家一些相类似的薪酬津贴,因各地制度与劳工巿场的差异,只可作参考,不能「抄考」,故当局在推行第一期后,作出所需调整,才确定第二期的安排。他亦预告现时的初步想法,称第二期的可选指定月份,仍可能是12月至3月的其中一个月以计划津贴水平,而在申领第一期津贴时,雇主须承诺在领取资助期间(即6、7、8月)不会裁员。若雇主没有信守承诺,可能会失去申领第二期津贴的资格。

罗又指,面对全球经济可能已进入萧条期,疫情未知何时结束,故应秉持着同舟共济的精神。政府透过「保就业」计划协助雇主支薪,而雇主便更要负起企业社会责任,协助雇员保就业。他又指,雇主与雇员是香港经济中命运共同体,雇主雇员有商有量,雇主便有「商」,雇员便有「粮」,待经济复苏,雇主可乘势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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