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忽过路案 辩方斥控方索取讼费是浪费公帑

2020-05-21 14:48

梁耀祥(左一)和侯振辉(左二)。
梁耀祥(左一)和侯振辉(左二)。

《星岛日报》独家得悉,东区法院暂委特委裁判官何丽明将一宗简单的行人疏忽过马路案件,由二0一八年开审横跨至去年底审结,裁定案中尼泊尔籍女被告罪脱,足足花上九十一天聆讯,期间还要上级高院法官下令不要再拖延,应尽快进入尾声。但案件于本周一进行控辩双方讼费申请时,何官又与辩方律师针锋相对,辩方今天更指控方外聘大状引述假证供企图误导法庭,认为控方向辩方索取讼费是浪费公帑,司法机构资源,以及毫无理据。

代表律政司的外聘大律师关文渭指,案件拖延至九十一天刀审结,认为辩方大状梁耀祥及律师侯振辉应负上当中的八十四天聆讯,涉及的讼费为六十五万多元。控方更向法庭呈上书面陈词,但辩方却在控方陈词中发现有三处失实之处,并根据整个案件审讯的誊本,逐一列出错误地方,辩方律师侯振辉认为控方以不实的证供作例子,是浪费法庭时间,企图误导法庭,理应放弃讼费的申请。

主审的何官早于一八年已不获司法机构续约,但由于本案尚未审结,所以何官以外聘暂委特委裁判官,日薪三千四百六十五元继续处理本案。

记者 徐晓伊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