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环冲突】首宗反修例暴动案开审 夫妇及女生拒认罪

2020-05-11 17:21

被告汤伟雄(右)及杜依兰(左)。
被告汤伟雄(右)及杜依兰(左)。

去年7月28日中上环冲突事件中,44人被控暴动罪,分作3案审理,其中一案涉及一对夫妻及女学生,3人否认控罪,案件今午在区域法院开审,成首宗审理的反修例暴动案。本案由法官郭启安审理,资深大律师郭栋明任外聘检控官;资深大律师潘熙及大律师曾蔼琪则任辩方。

涉案夫妇38岁汤伟雄及41岁杜依兰,以及16岁学生李宛睿,控罪指他们于7月28日在德辅道西近西边街与其他人一同参与暴动。夫妇二人被加控一项无牌管有无綫电通讯器具,指他们于同日在西源里无牌管有一套无綫电收发机。 控方开案陈辞透露,7月28日发起的游行路线由遮打花园至西环中山纪念公园,警方拒就游行及中山纪念公园的集会批出不反对通知书,只批准公众在遮打花园公园的集会。游行申请人上诉亦被驳回,警方未有批出其他游行集会的不反对通知书。

案发当日,3时集会如期举行,但集会人士则离开集会地点,沿干诺道中向中联办方向游行,近5时警方在西区警署外布防。下午5时20分警方在德辅道中面向东面设起防线,防线对面有大批人士聚集,该批人士身穿黑衣、戴有头盔、眼罩,有人手持行山杖及雨遮,亦有人发出喧哗高叫口号。

控方形容现场情况直至晚上7时变本加厉,上升至破坏社会秩序的情形。包括有群众移走围栏,并以围栏、雨伞等杂物堵路,亦敲打物件发出声响。警方在现场多次作出警告,预示会作出驱散行动,亦有举起会施放催泪弹的警告旗。

至7时左右,警方防线向前推进,未到达障碍物时,大量杂物如砖、铁通等掟向警方防线,警方于是施放催泪弹驱散暴徒。警方一度暂停推进,群众亦一直向后退散开,警方移除路障后继续推进,有暴徒继续后退时转入奇灵里,特别战术小队(速龙小队)追入奇灵里。

有部分逃入奇灵里的暴徒转入东慈商业中心的后巷,再转入西源里。西源里一头为倔头路,一头则通往德辅道西。控方案情指被告两夫妇为该逃跑路线的其中两名暴徒,女学生在西源里与他们会合,3人后跑到倔头路方向。速龙小队追入后,首被告曾阻挠警员追截,另外两人则正爬越铁丝网,警方其后制服两夫妻,女学生后亦被制服拘捕,3人后被带往西区警署。

被告两夫妇被捕时身穿黑衣,男方背囊内有防毒面罩、头盔、护肘、手套、5支生理盐水、无线电收发器;女方背囊内则有行山杖、护肘、眼罩、手套、3支生理盐水、12个N95口罩及无线电收发器。而女学生亦身穿黑衫黑裤,头戴黄色安全帽,双手缠有保鲜纸,在现场接受调查时承认与另外两被告到西区进行集会。

控方指本案并无证据指证3被告于暴动时的行为,所以3被告的参与是依赖法庭作出推断。控方依赖3被告的装饰、装备、3人逃离现场的时空、以及他们逃离警方以确立有参与暴动。控方亦指,3人身处现场鼓励他人干犯暴动罪。另外经通讯及事务局检验后,确认未曾为两夫妇所管有的通讯器发出牌照。

另辩方要求控方披露,证人列表外、当日执勤的速龙小队警员身份及流水簿内容,控方则认为辩方要求的披露范围太广,难以提供。休庭讨论后,双方有共识同意披露出现在案发西源里的警员资讯,但会待当日负责的指挥官出庭作供时直接披露。案件明续。

法庭记者:陈楚琨

建立时间14:13
更新时间17:21

被告汤伟雄(右)及杜依兰(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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