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831阻差办公获撤控 中年妇自签守行为18月
2020-05-06 15:38
52岁妇人涉在去年8月31日集会下午,在旺角山东街与示威者争执,并阻止警车离开, 被控一项阻差办公罪,案件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控方申请撤回控罪,以被告自签1500元,守行为18个月了结案件,期间须保持社会安宁及行为良好,不得干犯或企图干犯牵涉暴力的罪行,并不得威胁他人使用暴力。
案件指,去年8月31日下午4时许,被告黄美云在旺角与集会人士争执,警方遂上前查问,并用身上的摄录机拍下经过。未料被告突然情绪激动,斥警方无权拍摄,又不理警方解释。
警方其后欲离开现场,未料妇人尾随要求他们展示编号,又阻止他登上警车。警员向她表示刚才已出示编号,并发出口头警告,但妇人未有理会,更站在行车线上阻止警车车门关上。警员尝试将她移上行人路,但未有成功,于是再次发出口头警告,并将她拘捕。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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