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新国际(00191)公布,于5月5日获告知,余卓儿和余少玉(统称余氏),于公司股本中合共持有1.15亿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约29.72%。由于余氏为公司之主要股东及核心关连人士,按照上市规则,余氏持有之股份将不计入公司的公众持股量。
计及余氏与公司其他核心关连人士之持股,公司之公众持股量约为24.44%,跌至低于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之25%须由公众人士持有之水平。股份之公众持股量不足乃由于余氏增持股权。
公司正考虑采取不同的措施尽快恢复公司的公众持股量至按照上市规则的最低规定百份比。(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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