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君彦:内会原主席李慧琼有权处理内会重要事务

2020-05-04 11:45

梁君彦。资料图片
梁君彦。资料图片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今日表示,由于内会超过6个月仍未选出主席,期间有过百条附属条例的审议期已过期。他谘询过律师意见,认为现任内会主李慧琼有责任和权力召开会议,要处理急切的事务和应对严重延误。

梁君彦指,今早已将外间资深大律师的法律意见交给内会审议,希望内会尽快完成正负主席选举。他解释,去年秘书处法律顾问也详细解释过选不出主席的影响,遗憾至今未能选出主席,因此3月底,秘书处再寻求外间资深大律师法律意见。他指秘书处和大律师意见无矛盾,现任内会主席具有一般权力决定内会事务,但由于李慧琼同时是新任候选人,因此有一定规范。不过现在情况属前所未见,有需要由现任主席继续履行其主席职务。他又指公民党郭荣铿采用的方法和主持选举的职能不相符,包括讨论难与选举主席相关事项及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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