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Balance告New Barlun侵权案 一审获赔千万人民币

2020-04-16 18:20

左为New Balance注册商标,右图为New Barlun注册商标。 网图
左为New Balance注册商标,右图为New Barlun注册商标。 网图

再有知名品牌商标纠纷案作出裁决,美国知名运动品牌New Balance所属新百伦公司控告内地纽巴伦公司侵权。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New Barlun纽巴伦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需向新百伦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人民币(约1100万港元)及维权合理开支80万元(约88万港元),同时要发公开声明消除影响。

法院认为,New Balance运动鞋有一项标志性设计,即在鞋两侧中央位置靠近鞋带处使用大写的英文字母“N”装潢。通过长期宣传和反复使用,已经足以使相关公众将运动鞋两侧使用N字母装潢的商品与New Balance运动鞋构成联系,使该装潢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徵。

法院指出,纽巴伦公司作为同业竞争者,在明知New Balance的鞋两侧N字母装潢具有一定影响的情况下,仍然在其生产的同类商品的相同位置上使用近似标识,其攀附原告商誉、造成市场混淆的主观过错明显,客观上足以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早前另一宗商标纠纷案,中国乔丹体育被指抄袭Air Jordan,在终审败诉须撤销商标,为同类知识产权争议提供了司法监管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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