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人涉反修例案获撤控 郑若骅:根据证据作决定

2020-04-07 10:45

郑若骅强调律政司是按证据、法律及检控守则作出检控决定。资料图片
郑若骅强调律政司是按证据、法律及检控守则作出检控决定。资料图片

自去年6月9日至今年2月29日,反修例示威中有逾1200人被检控,另有19人获撤销控罪,当中有人被撤控前被羁留151日。有议员质疑情况反映警方有疏漏,对无辜被还押人士不公道,律政司长郑若骅拒评论案件,强调律政司是按证据、法律及检控守则,作出检控决定。

公民党杨岳桥在立法会特别财委会上,质疑有关数字反映警方处理案件上有疏漏,导致无辜人士被还押。而民建联周浩鼎认为,律政司应该提出更多交替控罪,以避免案件被撤控,同时建议律政司应该增加人手,去处理积压的案件。

律政司长郑若骅回应时表示,警方如有合理怀疑即可作出拘捕,并有权暂定控罪,然后交由律政司决定是否作出检控。她指出,不会评论个别被撤控的案件,强调律政司是按证据、法律及检控守则作出检控决定,不能一概而论。另外,她不排除有需要时,会增加外判检控,去处理积压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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