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签收藏丫叉弹珠包裹仍被控管有武器 兼职文员获撤控兼得讼费
2020-04-02 16:27
警方去年接手海关案件发现香港从海外入口一个可疑包裹,内有丫叉和弹珠等武器,遂派员乔装速递特派员,诱使收件人签收。对方因「警员」没有出示有效速递员证件拒绝签收包裹,但仍被起诉一项企图非法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被告今在粉岭裁判法院获撤控兼获全数讼费,他庭外形容警方「搞场大龙凤」,浪费人力物力,有诬告之嫌。
控方甫开庭即解释,翻查电话及信用卡纪录后,认为证据不足,决定撤控。署理主任裁判官苏文隆闻言即问为何当初又带上法庭,控方解释为警方决定。控方又以被告自招嫌疑为由,反对其讼费申请。惟辩方反驳指,被告对涉案包裹毫不知情。苏官经考虑后,下令控方须负责共2万8千元的讼费。
报称兼职文员的24岁被告邓力豪,原被控于12月9日在大埔太和路12号,近太和村丽和楼的麦当劳外,企图非法管有一套投射器和200枚金属弹珠。
邓力豪庭外坦言一开始有信心获撤控,但仍对其造成沈重负担,斥警方「搞场大龙凤」诬告,浪费人力物力。他忆述案发当日气氛奇怪,由警方乔装的速递员竟相约在麦当劳交收,又未能出示职员证,故他拍摄影片作纪录,并拒绝签收包裹,惟仍遭拘捕。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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