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违检疫令被判刑 男子填假地址即时入狱3个月

2020-03-30 10:50

深圳湾口岸。 资料图片
深圳湾口岸。 资料图片

港府于上月初推行《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规定14日内曾到访中国人士须强制接受14日的隔离检疫,惟一名香港市民本月初涉嫌向入境大堂职员虚报住址,被控一项向获授权人员提供虚假资料罪,今于粉岭裁判法院改口承认控罪,裁判官直斥其行为自私,打击社会,白白浪费医护人员的努力,终判其即时监禁3个月,成首宗政策推行以来被判监的案例。

无律师代表的被告成见恭介(31岁)求情时称自己任职送外卖,已离婚,自19岁起患抑郁症,于青山医院接受治疗。他解释再次出境是爲了「探契妈个女」,现已知错,希望「交下罚款,当庭释放啦。」署理主任裁判官苏文隆指被告新型肺炎检验结果呈阴性,无散播病毒,惟病毒有14天潜伏期,无人能保证检测前无受感染,批评被告一开始无打算配合政策,行为自私,罔顾社会安全,白白浪费医护人员的努力,故以4个月监禁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上周否认控罪,仅扣减1/4刑期,判其入狱3个月。

持香港身份证的成见恭介被控于今年3月8日在深圳湾口岸港方岸区入境大堂在与获授权人员,即注册护士罗锦秀执行在《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下,明知地向该人员提供在要项上的虚假资料,即接受检疫的地址。

案情指,有关政策于今年2月8日生效,被告于本月8日入境香港并填写强制检疫表格,称自己将于元朗一青年旅馆接受14日家居隔离,涉案护士则向其解释命令内容。两日后,被告于深圳湾离境大堂遭截停,被送往西贡曹公潭隔离营。警诫下,被告承认犯罪,无固定居所,故入境后露宿元朗街头。他在检疫表格上「求其」填地址,以避免隔离14天。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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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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