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女警求医时拒戴口罩 两抽血员需隔离
2020-03-27 18:06
一名早前确诊的女警病人,为第428宗个案,到明爱医院求医时,拒绝戴口罩,两名抽血员需隔离。
医院管理局总行政经理(病人安全及风险管理)何婉霞指,两名抽血员因曾接触确诊者,被列为密切接触者,其中1人不适,已到急诊室求医。另1人则需隔离。她又指,该两名抽血员为病人抽血时,有戴口罩及手套,而该名病人曾无戴口罩及有咳。抽血员其后劝谕她戴口罩,但仍发现该名病人并无戴上口罩。她续指,局方十分关注事件,并呼吁求诊者听从医务人员指引,以免增加医护人员感染风险。她又指,2名医护需隔离14日,对医院运作构成影响。
何婉霞表示,两名抽血员当时有戴手套和口罩,有做好手部清洁,强调抽血员有合适装备,但因病人无戴口罩,而两名抽血员抽血、做心电图的时间超过15分钟,所以与衞生署商讨后,将两名抽血员列为密切接触者。她说,抽血员为其他病人治疗时有戴口罩,其他人风险相对较低。
何婉霞呼吁病人要合作,在医院要戴口罩。她无正面回应,医管局会否对不戴口罩女警予以谴责。她又指,若病人拒戴口罩,屡劝不改,会通知保安员协助,为保障医务人员自身安全,若不合作会通知医院管理层。
衞生防护中心传染病处主任张竹君指,涉女警个案密切接触者不多,暂未有确诊或初步确诊个案。
公共医疗医生协会会长马仲仪批评,涉事女警行为自私,亦认为医管局态度软弱无力,未能保护同事安全,指出该女警经劝喻后仍然拒绝配戴口罩,已经扰乱医院秩序,当局可考虑透过《医院管理层附例》7(1)(d)检控该女警。该法例指「任何人不得在医院内作出不雅或影响秩序的行为」,违反人士首次定罪可处罚1000元,罚款级数之后经过修订,第一级罚款提升至2000元。马仲仪又建议,若医护人员再遇到有关行为,亦通知上级并等待病人戴口罩后再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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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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