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委会控告3间公司及1人 涉教科书销售合谋

2020-03-20 15:44

竞委会控告3间公司及1人,包括商务印书馆等。资料图片
竞委会控告3间公司及1人,包括商务印书馆等。资料图片

竞争事务委员会今天在竞争事务审裁处向3间公司及一名个别人士展开法律程序,包括天利行书局有限公司、商务印书馆(香港)有限公司、联合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及天利行书局有限公司总经理许超明。

竞委会指称,上述公司在向香港中小学学生销售教科书期间,涉嫌合谋定价、瓜分市场及/或围标(合谋安排),违反了《竞争条例》下的「第一行为守则」。虽然有关合谋安排是在《条例》全面生效前所订立,唯上述公司于《条例》全面生效后仍然继续执行及 / 或参与有关安排。竞委会亦指称许超明为《条例》第 91 条所指牵涉入该合谋安排的人士。

竞委会现正向审裁处作出申请,包括宣布上述公司违反了「第一行为守则」,及许超明牵涉入违反该守则;对上述公司及许超明施加罚款;及向许超明发出取消董事资格令。

竞委会行政总裁冼博仑表示,案件突显企业参与合谋安排所面对的风险,即使他们只是继续执行在《条例》全面生效前所订立的合谋协议,仍有可能违法。竞委会会调查任何于《条例》全面实施后开始或仍然继续的合谋行为,并采取执法行动。竞委会呼吁所有行业的市场参与者,包括各行业协会,全面检讨其营商手法,并停止任何合谋行爲或安排,包括在《条例》全面生效前所定下的做法;而已牵涉入该等行为的企业,则应联络竞委会申请宽待或提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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