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对后图奸酒醉25岁女 餐饮经理判囚4年半

2020-03-12 16:43

官指事件令事主事后患上创伤后遗症,属加刑因素,终判处被告监禁4年半。 示意图
官指事件令事主事后患上创伤后遗症,属加刑因素,终判处被告监禁4年半。 示意图

年轻女子两年前参加友人的饮酒派对,喝至酩酊大醉后入房熟睡,惟醒来后惊觉下物衣物被脱去,一名派对中认识的陌生男子赤裸躺在身旁。该男子事后被控一项企图强奸罪,早前在高等法院被判罪名成立,押后至今日判刑。法官称, 事发时被告虽然没有使用暴力,但他趁事主醉酒及熟睡时乘人之危,令事主事后患上创伤后遗症,属加刑因素,终判处被告监禁4年半。

李瀚良法官引述事主的心理创伤报告指,事件令事主患上创伤后遗症,出现失眠、情绪困扰、注意力不集中等情况。他续指,被告趁事主酒醉不省人事之际,选择进入房间并锁上房门,企图乘人之危,令人不能接受。

辩方求情时,向法官呈上事主于去年参加派对时的影片指,事发后事主照旧出席派对和喝酒,质疑她并非报告所指的患上创伤后遗症。惟法官反指,自己并非心理学家,不能单凭影片断定事主的心理状况,法庭目前只能依赖专家报告,故不接受辩方的说法。

辩方又提到,被告拥有良好的家庭及教育背景,已婚,育有两名分别5岁及7岁的女儿。并呈上由被告大学教授、家人及朋友所撰写的求情报告,力证被告是一个好男人、好学生、对家庭有承担,被告又承诺愿意戒酒。

被告王毅俊(40岁),拥有硕士学位,报称任职餐饮业经理。控罪指他于2018年8月11日,在荔枝角美孚新邨一单位企图强奸25岁女子X。事发当晚,被告与X一同在事发单位参加派对,X喝下十多瓶酒后,酩酊大醉,与女友人在涉案单位的房间内留宿。女友人翌日睡醒时见到X的短裤及内短被脱去,被告全裸地睡在一旁,遂弄醒X,X大惊并报警。警方其后在被告的内裤化验到X的DNA。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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