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曙光行动」 拘28黑工及雇主

2020-03-06 16:00

入境处「曙光行动」中,有28名黑工及雇主被捕。资料图片
入境处「曙光行动」中,有28名黑工及雇主被捕。资料图片

入境处一连4日(3月2日至5日)在全港各区展开代号「曙光行动」的反非法劳工行动,共拘捕18名怀疑非法劳工及10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人士。

行动中,入境处特遣队人员搜查了65个目标地点,包括食品工场、私人屋苑的垃圾房、工业大厦、回收场、住宅大厦、餐厅、商铺、货仓及街市。被捕的怀疑非法劳工为9男9女,年龄介乎25岁至60岁。

被捕非法劳工当中2名男子持有不允许雇佣工作的担保书(俗称「行街纸」),另外3男6女涉嫌管有及行使怀疑伪造身份证。因涉嫌聘用非法劳工被捕的雇主则为6男4女,年龄介乎45岁至49岁。

发言人说,任何人违反对他有效的逗留条件,即属犯罪。同时,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元及监禁2年。

发言人重申,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3年及罚款35万元。高等法院曾就此颁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求职者没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雇主亦必须查阅求职者的有效旅行证件,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监禁1年及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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