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向龚仁心索偿 高等法院驳回申请
2020-03-04 20:00
商人陈书春在14年入禀控告华懋集团主席龚仁心,利用投资计划设局,取得5000万元资助华懋慈善基金,以图与陈振聪打争产官司,因而向龚仁心等人提出索偿,高等法院今颁下判词,决定驳回其申请。
本案两名原告分别是陈书春,以及由他持有70%股份的卓基工程有限公司;四名被告依次是龚仁心、雄福有限公司、华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及黄乾亨黄英豪律师事务所。本案争议点在于龚仁心是否曾到上海进行交易,惟法官陈美兰认为原告人无法提供证据,确定龚仁心曾到访上海。除非有表面证供的声明或文件存在,否则法庭没有司法管辖权处理,故决定驳回申请。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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