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为广东和福建有紧急药物需要港人送递处方药物
2020-02-24 16:25
特区政府今日推出特别计划,为身在广东省和福建省有紧急药物需要的港人送递处方药物。
政府发言人表示,根据《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所有在到港当日之前的十四日期间曾在内地逗留任何时间的人士,须接受强制检疫十四天。在强制检疫措施下,部分身在广东省及福建省的港人不能如常来港覆诊或在领取处方药物后即日返回内地。这些人士在港的家属,即使可以代为取药,亦因现有法例限制而未能以一般付运把处方药物送往内地。
为解决他们面临处方药物不足的情况,特区政府推出特别计划,为他们送递处方药物。特别计划将在上述规例生效期间推行。计划只限送递港人所需用并由注册医生处方的药物,而不会送递任何其他物品(包括非医生处方药物及中药)。为确保较紧急、有必须药物需要的个案能获优先处理,计划会先处理处方药物将于3月31日或以前耗尽的个案。
政府发言人指出,由于工联会在内地设有办事处及成熟的服务网络,特区政府委托该会为是次特别计划义务提供服务。
工联会将透过其本地及内地办事处,代在医管局和衞生署已有覆诊预约的求助港人领取处方药物,或收取其亲友从医管局、衞生署或私家医生诊所领取的处方药物,经核实及向有关政府部门申报后,政府会安排将药物速递到工联会内地办事处,并负责其中运费,再由工联会内地办事处速递予个别求助人士。
是次送药服务的速递费用将全数由特区政府负担,工联会不会就是项计划收取求助人或其家人任何服务费用。就是次特别安排收集的个人资料,将只可以用于这项服务而不会作其他用途。
有需要的市民可致电社会福利署24小时热线(电话:2343 2255)查询,或于每天上午九时至下午十时期间致电工联会香港办事处的热线(电话:3652 5833)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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