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生涉迷你仓藏爆炸品准保释 须家装天眼受24小时监控

2020-02-24 12:23

被告邝伟邦。
被告邝伟邦。

19岁副学士学生去年平安夜遭警方截查,并在其用于存放杂物的迷你仓单位中,搜获10枚烟雾饼和硝化纤维等可疑化学品,被控管有爆炸品、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两罪。由于被指控罪严重,被告一直不获担保,还押至今已两个月。被告今早再到粉岭裁判法院进行担保覆核,辩方援引早前上水一宗「水喉通土制炸弹案」的保释条件,提出被告愿接受警方在其寓所安装闭路电视,终获裁判官黄国辉终批准其被告担保。

被告准以现金2万元担保,其母亲及教会社工再以分别现金17万及1万元作人事担保。其间被告须于家中不多于2个位置安装CCTV,接受警方24小时监控,并须每周到警署报道3次及不准离港等。

被告邝伟邦(19岁)涉嫌在2019年12月24日于观塘鸿图道宝冠大厦3楼「时昌迷你昌」BK3203号仓内,明知而管有爆炸品nitrocellulose(硝化纤维);以及10个粉饼形烟雾饼,意图作非法用途。

法庭记者:张旭珊

警方展示检获的证物。资料图片
警方展示检获的证物。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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