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回旋处车阻路 男商人否认两控罪下月开审

2020-02-03 17:21

去年8月5日网民发起「大三罢」,各区有人堵路慢驶试图瘫痪交通。53岁男商人被指在当日早上在九龙城回旋处,与另外3辆车停在行车线,导致乘客需落车步行。他事后被控4罪,案件今在九龙城法院提堂。除了一项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罪,被告原承认另外3罪,惟他在庭上求情称因有「暴徒」袭击损坏停车灯,不然不会违反第2项控罪,裁判官闻言指此说法法庭会视作不认罪。就否认两罪案件订于3月16日开审,审期两天。

被告陈继同否认一项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罪,指他于去年8月5日在九龙城交汇处无合法权限或解释,将一辆私家车多次停在上述地点,增加上述公众地方及交通的阻碍;被告另否认一项汽车的转向指示器及停车灯没有保持清洁及有效运作罪。

他承认使用一辆没有指明的强制反光体的车辆,及使用一辆强制性前灯没有保持清洁及有效运作的车辆两罪。他原求情称自己「9分钟报咗4次警」,裁判官闻言打断并提醒被告「自己若不报警就不会违法」的说法非求情理由,最终就两罪判罚款2000元。

案情透露,被告当日早上与另外3辆车停在回旋处的3条行车线上,有乘客需徒步离开时拍打被告的私家车致损坏,被告于是报警求助。警员接报到场后发现其私家车似乎有机件故障,将该辆私家车拖走调查后发现被告未有遵守上述2项交通规例,遂于1星期后拘捕被告。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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