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破坏朗豪坊星巴克被禁足全港商场 男子获准有限度踏足商场

2020-01-24 11:48

去年圣诞节翌日,疑以脚踢美心旗下Starbucks咖啡店的货架的20岁男子,被控一项刑事毁坏罪。法庭早前下令除其住所附近的日出康城地下范围外,不得踏足任何商场,成反修例风波中首次有被告遭禁足全港所有商场。案件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辩方要求放宽保释条件,裁判官明言「好多时某啲店铺会成为目标」,需从中取得平衡,最终被告转乘交通工具、与律师会面、出席社交或家庭聚会等场合获豁免。案件押后至3月5日再讯。

控方甫开庭即申请押后案件,以待律政司进一步指示。辩方陈律师称商场定义非常广阔,故冀改以仅禁足涉案商场。惟主任裁判官指某些店铺容易成为目标,法庭需从中取得平衡,故问辩方能否有其他建议。陈律师问及「个啲店铺好多大型发展商商场都有,会唔会考虑只禁足大型商场?」,强调如被告违反命令,需自行承受风险。罗官最终拒绝其建议,仅批准除转乘交通工具、与律师会面、出席社交或家庭聚会,可进入商场。

20岁男被告王焯彦,报称同时任职售货员、健身教练、水喉匠、装修工人及广告工程等。水王被控于去年12月26日,在香港九龙旺角亚皆老街8号朗豪坊4楼2号铺「星巴克咖啡店」,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属于「星巴克咖啡店」的财产,即杯及货架,意图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损坏。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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