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区会提名「公民权利」委员会 民政专员建议改「公民参与」

2020-01-21 19:20

屯门区议员巫堃泰在社交网站发文,指在屯门区会中提出将委员会命名为「公民权利地区发展委员会」,但民政专员则建议将「公民权利」改为「公民参与」,被一众区议员反对,最后议决以「公民权利」命名。

巫堃泰指,屯门区议会主席陈树英因应民政事务专员意见,将「地区」两字加到委员会名称,并将议案付诸表决,大会议决此委员会名为「公民权利地区发展委员会」,因应民政事务总署建议此委员会只讨论屯门区内公民权利相关事宜,但民政专员建议名称改为「公民参与地区发展委员会」。一众议员发言反对及展开激烈讨论,民政专员声称,如果委员会名称超越地区谘询组织职能,民政事务处会拒绝为委员会提供秘书服务。巫堃泰指,一众区议员对「公民权利」坚持寸步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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