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友人母指使 两少年分别认抢劫及企图行劫罪

2020-01-21 13:20

2名14和17岁少男前年12月中,受友人母亲指使,串谋童党在深水埗深夜街头两度行劫,其中一名事主损失合共8000元港币和500人民币等财物,另一名及时呼救仅受轻伤。两名少年今日分别在区域法院分别承认一项抢劫和企图抢劫罪,辩方押后求情,指两名认罪少年愿意协助律政司指证其馀童党成员和友人母亲,案件押后至3月5日在区域法院提讯。

两名认罪少年分别是14岁庄姓男被告和17岁陈国辉。庄承认一项抢劫罪,案情指他前年12月16日午夜在深水埗唐楼,与其馀3名童党合谋打劫一名女住客,劫去8000元港币和500人民币。庄警诫下承认受友人的母亲指使下犯案,当晚她曾致电童党,被告等一行4人到埗后,她曾指向事主,行劫后在附近游乐场分钱。

至于陈国辉则承认一项企图行劫罪,案发12月17日午夜,另一名事主途经富汇居遭陈和其馀4名童党成员从后企图抢去她的腰包,但事主大叫,众人事败逃去。警诫下他承认,友人母亲因为打输麻雀,于是指使他把钱抢回来,并安排抢劫工作给他和其馀4人。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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