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大律师公会促设独立调查委员会 调查7.21及8.31等事件

2020-01-14 22:10

社会示威活动持续,香港大律师公会促请政府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以调查自去年3月起政府就修订逃犯条例的处理方法,及之后发生于去年6月至12月的社会动荡的原因。

香港大律师公会就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发表意见书,回应3大争议,包括反对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的主要论点及公会的回应、独立调查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及独立调查委员会的组成。公会表示,检讨委员会是一个不全面的机制,因为没有独立调查委员会的法定权力,并指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是现时最强的机制,也表明解决现在最重要的公众问题的决心。公会又指,只有一个公正透明的独立调查委员会,去调查真相及找出事件中最需要负责的人士,才有机会真正修复社会的矛盾。

公会续指,就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的目的而言,问责的重要性并不少于公共秩序的重要性,并反驳多项坊间质疑。公会指,由于动荡仍然持续,现时并非适合的时间去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的论点是片面而不确实。对于有人认为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打击警方的士气,公会则指,任何警方的涉嫌不当行为总是不会被调查及有法律后果,这个说法违反逻辑,并指定独立调查委员会会查找到警方的不当行为,但同样可就据称的不当行为还警方清白。

公会又指,过去数月研究成立委员会的细节,包括职权范围。公会建议,独立调查委员会应被赋予广泛职能,并调查特定事件,包括6.12、7.21、8.31等。公会又指,委员会亦要调查警方对示威者的武力使用、有关人物识别、警方与传媒工作者、医护人员等人的关系及冲突,以及处理被捕人士方法等问题。公会亦建议,指派3至5名人士组成独立调查委员会,并由一名退休或现任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出任主席,并委任有警方工作经验、社运经验等不同界别人士为成员。公会指出,为了公众对委员会有绝对信心,选任成员程序须透明,成员亦应有独立性、诚信等。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