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教育局未有审批私校收取费用全面机制 申诉专员建议设立数据库
2020-01-14 10:32
申诉专员公署发表主动调查报告,指教育局在审批私立学校收取不可退还费用时,未能清晰表述一套全面的申请机制、程序和审批准则,反映教育局未全面掌握私校收取有关费用的情况。
教育局表示在接获私校的有关申请后,会按学校的申请理据,包括其用途、学校及学生的需要、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学校的财政状况及其相关帐目等资料作出考虑;不过,该局并未能清晰表述一套全面的申请机制、程序及审批准则,反映该局并未全面掌握私校收取其他费用的情况。
教育局现已向各私校搜集其收取各种其他费用的资料,大致完成初步分析,并拟进一步徵询专业意见,为不同模式的其他费用订定申请及审批程序,以及向私校作有关公布。
申诉专员公署建议教育局,尽快制订更全面的申请和审批机制,并尽快向私立学校及相关持分者分布。教育局亦应建立私校收取其他费用的数据库,以全面掌握相关情况。两项建议已获局方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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