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23岁女设计师认管有汽油弹 官直言判监无可避免

2020-01-09 12:31

去年10月大批市民响应网上号召,参与「18区遍地开花」示威活动。一名23岁女设计师因藏有汽油弹在大埔被捕,今于粉岭裁判法院承认《公安条例》下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解释当下只是想将汽油弹带离现场,惟裁判官直言案情严重,判监属无可避免,决定先索取背景报告,延至本月24日、即年30日判刑。

控方甫开庭即呈上修订控罪,将《简易治罪例》改控《公安条例》,辩方无反对,署理主任裁判官苏文隆批准。法庭书记读出控罪后,女被告王琬瑜(23岁)选择承认于去年10月13日,在大埔运头坊近运头角道休憩处管有攻击性武器,即3瓶汽油弹,意图将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辩方大律师贝敦求情称,王毕业后任职设计公司,每月赚取16000元薪金,身为基督徒的她明白不应牵涉暴力,强调案发时只希望将汽油弹带走,并无其他意图。大律师贝敦续指,王平日会帮助内地儿童,联同教会探望长者,更曾为残障人士举办时装设计展,明白到判监无可避免,但盼法庭尽量轻判。苏官直斥汽油弹均对王及社会构成危险,惟考虑到王无案底,决定先索取背景报告始量刑,期间须继续还柙。

案发于去年10月13日,警方于傍晚6时接报,有人于大埔广福道聚集,遂派员到场驱散,包括被告在内的10至20人尝试逃走,经一轮追截后,警方制服戴面罩、手套及帽的被告,且于其背囊搜出3枚瓶口塞布的汽油弹。政府化验所其后证实内里含有机易燃物质。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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