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九龙塘站掷汽油弹 4人被控串谋纵火3人准保释

2020-01-08 18:50

去年10月12日港铁九龙塘站有两部入闸机疑遭人投掷汽油弹纵火破坏,经过警员深入调查,昨晨拘捕5名男子,并在其中一名26岁送货员的家中疑检获汽枪、汽油弹、锤仔等物件,当中4人今午被带往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送货员保释申请被拒,另外3被告则获准分别以1万及10万现保释外出,每周须到警署报到3次,但毋须守宵禁令及禁足令。案件押后至3月2日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4被告依次为曾裕生(26岁,送货员)、黄汉伟(30岁,Party Room店东)、郑伟森(33岁,自雇人士)及王锦发(40岁,地盘工人),4人被控一项串谋纵火罪,他们被指于2019年10月12日在九龙塘G1出口,无合法辩解而用火损坏属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的两部闸机。曾裕生另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管有仿制火器及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被指于1月7日在其住所管有2把摺刀、5个汽油弹、2支气枪、5支撬笔及3个锤仔。

案件押后至3月2日,以待化验在曾裕生家中所捡取的怀疑汽油弹液体及粉末、化验涉案气枪、翻查被告手机的通讯记录,及较对被告的指模等。控方指称,案发当日下午2时许,九龙塘站的两部入闸起火,消防其后发觉火警有可疑,警方于闭路电视片段首先见到一名较瘦削男子在闸机放下汽油弹,未几一名较略胖的男子点燃该汽油弹。而两男子亦在事发前后,曾由两架车接送。

由于案情严重,控方反对被告保释外出,4人同有保释申请,被告王锦发的代表大律师投诉,被告曾遭警员威吓,若不交出手机「会搞你老婆仔女」。最终黄汉伟获准以10万元保释外出,郑、王两人则准以1万元外出候讯,3人同不可离港及每周到警署报到3次。

散庭后约两小时,就首被告一项管有仿制火器罪,控方再次因未取得「律政司检控同意书」而就落案起诉,需再次开庭并撤回该罪。辩方因此再提出保释申请,允法庭以较严苟的保释条件批准被告外出,裁判官考虑到针对其证供较严重,继续拒绝其保释申请。

法庭记者:陈楚琨

建立时间: 1743
更新时间: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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