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员涉袭便衣警 证人称对案件「唔系好记得」惹辩方质疑
2020-01-08 18:25
东区法院今早就去年6月一宗袭警案进行审理。案件控告25岁技术员去年6月12日,在湾仔军器厂街与骆克道交界,袭击一名正在执行职务的便衣警员。控方今早传召涉案警员作供,辩方质疑警员当天没有出示委任证是否恰当,又指出警员在庭上的作供与口供纸纪录有出入,直言:「你睇唔到佢挥拳,点知系咪佢打你?」案件今午继续审理。
涉案警员高级督察余天生今早在庭上讲述事发经过,指自己当日下午5时许,因怀疑被告庄浩峰与附近立法会骚乱有关,遂上前截査,却遭被告挥拳攻击。他又澄清,当天没有出示委任证是基于安全考量,且要腾空双手截查被告,希望在完全可行的情况下再出示委任证。
辩方质疑余在庭上的证供与口供纸有出入。余在庭上指,被告向他挥拳,但在口供纸上又称被告用手打他。余表示,这属表述上的问题,但后又改称用「挥手打他」会较为合适,因为他不清楚被告如何出手,只知自己被打,又指自己「唔系全知全能嘅上帝」,不能清楚看清事发经过。遭辩方大律师质疑:「你睇唔到佢挥手,点知系咪佢打你?」
612袭警案今午继续审理,控方传召案件第二证人,即余督察的同僚作供。惟证人的口供与余督察今早的陈述有矛盾,又与口供纸不吻合,更一度在庭上修改陈述,称自己对案件「唔系好记得」,惹来辩方质疑。案件将于下月17日预留一天继续审理,届时将传召为余督察验伤的医生及被告作供,并会作结案陈词。
案件第二证人曾姓见习督察,为案发当日与余督察一同执勤的同僚。他忆述,当日跟著余上前截查被告,并肯定地声称,目击到被告向左转身,挥手打向余督察。作供与余今早在在庭上所述的向右转身完全相反。曾督察其后要求休庭,及后又澄清已忘记被告向左转还是向右转。但曾在案发当日纪录的口供纸,清楚写明被告「向左转身」,作供前言不对后语。
曾督察指,当时以为被告击中余的面部,后来与余通电话才得知是「左边面部近颈位置」。在律师盘问下,曾直认「冇亲眼见到被告身体边个部份接触到余督察」,故不能确定被告是否挥手袭击。裁判官反问曾:「系咪见到被告挥手,基于去势估系打落块面?」曾否认。
辩方代表大律师又与曾督察在出示委任证一事上有争持。曾在事发当日的记事簿上写道:「协助余督察截停被告,及展示委任证」,惟在其口供纸上却删去「及展示委任证」六字。曾表示此做法「冇咩特别原因」,又指自己当日有展示委任证,但忘了是挂在颈上抑或拿在手上,但余则因受袭而无法展示委任证。
法庭记者:张旭珊
建立时间: 1413
更新时间: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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