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9岁继女泄欲 台兽父判有期徒刑127年
2020-01-05 22:20
台湾高雄一名男子,多年来将9岁继女成为泄欲工具,猥亵多达31次,更性侵得逞1次,女向老师哭诉才揭发事件,法官判处男子有期徒刑127年多。
男子阿荣(化名)向警方供称,4年前娶了一名离过婚的大陆女子,妻子带了一对儿女从大陆到台湾定居。阿荣涉嫌从2017年7月到2018年5月,趁妻子外出上班时,猥亵年仅9岁的继女,以不同藉口,包括陪继女午睡时,将手伸入其内衣、内裤里抚摸其胸部及下体多达31次,最后更性侵继女1次得逞。翌年5月又趁继女洗澡时,性侵得逞1次。
继女因年幼不懂事,直至在学校上性侵害防治课程时,才向老师泣诉揭发件,由校方报警。阿荣仍矢口否认,甚至反指老婆和他闹离婚,故意要继女诬控他猥亵、性侵。最后高雄地院一审仍依涉犯强制猥亵未满14岁女子,共31罪、强制性侵未满14岁女子1罪,共判他有期徒刑127年多,应执行有期徒刑15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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