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操场埋尸案一审宣判 杜姓主犯获判死刑
2019-12-18 14:53
湖南怀化市的「操场埋尸案」昨日起一连两日在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主犯杜少平因干犯故意杀人罪等罪被判处死刑,以及终身剥夺政治权利。
经审理查明,在2001年12月,杜少平承揽新晃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操场建造工程,并聘请另一被告罗光忠等人管理。而校方则委派总务处职员邓世平、姚本英(已病故)负责监督工程。在施工期间,杜少平因工程质量等问题与邓世平出现矛盾,并对邓世平怀恨在心。2003年1月22日,杜少平联同罗光忠在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杀害邓世平,并在当晚将其尸体埋在操场一个土坑内。翌日,由罗光忠指挥铲泥车填平土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杜少平与被告罗光忠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导致一人死亡。二人亦组织及领导以其为首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殴斗、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杜少平干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共6项罪名,因此决定对他执行死刑,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罚款50万元人民币(约55万港元)。而罗光忠则干犯故意杀人罪,因此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案中恶势力犯罪组织的其他12名被告,则分别被判处1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事发在2003年,学校新修建一个操场,并由时任校长亲戚修建。男教师邓世平发现操场质量有问题,先是拒绝签字,其后再向县里举报,其后突然失踪。直至今年6月,该名校长亲戚涉黑被警方带走,其后供认出邓世平被杀害并埋在操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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