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遗失身份证「被结婚」 民政局:无法撤销建议起诉

2019-12-17 17:24

代女被二次结婚。网图
代女被二次结婚。网图

贵州一名姓代的女子,近日因购买房屋事宜时,惊现自己「结过两次婚」。资料显示一次是她与老公在2011年在重庆市登记的;而另一次居与素不相识的王姓男子于2013年在河北省登记结婚。但是,民政局无法撤销记录。

代女的婚姻登记信息显示,她分别于2011年10月和老公、2013年10月和王男登记结婚。代女表示,2013年身份证曾遗失,但很快补办,「没想到还会被冒用。因为重复登记结婚,我的审核材料没办法过,暂时无法完成购房程序,可能还需要支付违约金。」

临漳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证实,代女确实是有两条婚姻登记记录。有人于2013年用代女的身份在该民政局进行过登记,惟民政局无法撤销该条记录。「民政局没有权限对个人婚姻登记记录进行撤销。按规定,民政局只有在当事人受胁迫结婚并有公安局的证明的情况下,才能撤销相关记录。」

工作人员续称,建议代女走法律诉讼渠道。可以通过起诉冒用者或民政局登记程序瑕疵来进行记录的撤销。「我们拿到法院的撤销文书后,才能从网上将婚姻登记记录撤除。」

工作人员表示,「冒名登记结婚者」,登记时身份证、户口本等手续齐全,工作人员按程序进行登记。此外,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是2018年年底才实现的,2013年时还无法查询到省外的婚姻登记信息,所以当时民政局是无法查询到代女已进行过婚姻登记。

代女15日,从重庆赶到河北,想尽快撤销婚姻登记记录。但16日上午跑了多个部门,被告知还是需要走法律途径。「走法律渠道很慢,而且家里有3个孩子,有1个才2岁,我不能一直待在河北。」

2013年,有人用代女的身份在民政局进行过登记。网图
2013年,有人用代女的身份在民政局进行过登记。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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