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港人寻庇护 台陆委会:现有机制不需难民法

2019-12-05 19:22

本港示威者堵路破坏与警方爆发冲突。资料图片
本港示威者堵路破坏与警方爆发冲突。资料图片

反修例冲突中有示威者逃亡台湾,台湾的大陆委员会今天以书面形式表示,对于处理台港交流及港人来台要求协助等事务,「香港澳门关系条例」及其相关许可办法已有相关规范,有足够法律基础可处理。陆委会强调,政府会依据人道原则及相关法规妥适处理相关个案,不需要「难民法」。

台湾时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与香港大专学生会组成的「香港大专学界国际事务代表团」,前日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表示香港局势严峻,政府应尽速落实「难民法」、修订港澳条例,或启动港澳条例第18条等应变机制。

陆委会表示,港澳居民若因政治因素向台湾请求援助,政府将循「港澳条例」第18条、条例施行细则第25条,以及「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第16条第1项第11款等规定。

上述法规订明,对于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紧急危害的香港或澳门居民,政府得提供必要援助,但应报请行政院专案处理,经陆委会会同有关机关审查通过。

本港示威者堵路破坏与警方爆发冲突。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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