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员韩大元指香港不存在脱离国家宪法法制

2019-12-04 13:07

「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开幕典礼:(左起) 韩大元 /范徐丽泰/黄玉山。
「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开幕典礼:(左起) 韩大元 /范徐丽泰/黄玉山。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今日出席「国家宪法日」座谈会致辞时表示,中国宪法为「一国两制」的实施提供坚强保障,有了中国宪法的授权,基本法才得以制定,「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得以法律化、制度化,宪法是香港特区确立的最终依据,特区一切效力最终来自于宪法,在任何时候、情况下,特区不能脱离统一的国家宪法体制。

韩大元指,香港特区虽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但它是社会主义国家中的一个实行资本主义的地方行政区域,在任何时候、情况下,特区不能脱离统一的国家宪法体制。他强调「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题和基础。他又提到,根据中国宪法和《基本法》,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是由全国人大授权,而《基本法》的解释权亦属于人大常委会。如果香港法院在审理案件需要对《基本法》关于中央政府管理的事务,或中央和特区关系的条款进行解释,应由终审法院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条文做出解释。

韩大元又指,香港正面临著回归以来最严峻的挑战,指既要肯定回归来取得的成就,也要反思发展存在的问题,例如加强对公职人员与青少年的宪法与基本法、提升青少年的国家认同、宪法认同和培育爱国主义的情怀,不能因为在《基本法》实践中遇到一些挑战,就怀疑『一国两制』的大实践,更不能失去对『一国两制』的自信。

另外,在问答环节被问及2047后「一国两制」会否继续实行,韩大元指找不到理由要有变化,又指到时只会是全面管治权、高度自治权得到进一步完善。至于若政府就《禁蒙面法》违宪决定上诉失败,会否需要人大释法,韩大元表示,法治的核心价值是司法独立,故对上诉中的案件不作猜测,强调过去人大在五次释法中,也是按社会发展和《基本法》实施的需要而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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