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涉中大小型工程呃220万元 被廉署起诉

2019-11-27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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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诉香港中文大学(中大)两间书院的3名职员及一名装修公司东主,控告他们涉嫌就总值逾220万元的小型工程订单,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串谋诈骗及伪造文书。

李佩珊,43岁,中大伍宜孙书院院务主任,被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违反普通法;及一项交替罪名,即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彭兆衡,38岁,李佩珊妹夫暨新生活创意设计廔(新生活)、彼思设计工程公司(彼思)、名仕设计工作室(名仕)及Pink Lemon Production House (Pink Lemon)独资东主,被控五项伪造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1条。彭兆衡另被控两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石晓风,40岁,中大伍宜孙书院行政主任;及梁佑诚,36岁,中大善衡书院二级计划协调员,各分别与彭兆衡同被控一项有关罪名。4名被告将于星期五(11月2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中大转介的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有关罪行涉嫌于2013年9月至2017年1月期间发生。案发时李佩珊及石晓风分别是中大伍宜孙书院的院务主任及行政主任,而梁佑诚则任职中大善衡书院二级计划协调员。彭兆衡是李佩珊的妹夫,他是4间装修及设计公司的独资东主,该4间公司分别是新生活、彼思、名仕及Pink Lemon。彭兆衡亦控制另一间公司Mochetto Co.(该五间公司)。

李佩珊被控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控罪指,她涉嫌在执行其公职过程中或在与其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当行为,批准建议向新生活采购7项货品或服务,涉款共19万900元,但没有披露彭兆衡是新生活的东主,及没有申报她与彭兆衡之间因亲戚关系而引起的利益冲突。

该项交替控罪指,李佩珊涉嫌虚假地表示她在上述采购中没有利益冲突,以及隐瞒及没有披露彭兆衡是新生活的东主,并意图诈骗而诱使中大职员批出该等采购的拨款及开支,导致彭兆衡获得利益或中大蒙受不利。

该两项串谋控罪指,彭兆衡分别与石晓风及梁佑诚一同串谋诈骗中大,不诚实及虚假地表示,由该5间公司就47项货品或服务采购所呈交的报价单,是真竞争报价单、透过竞争过程取得及各自分开独立制备。

该等被告藉此欺骗中大批出该5间公司其中一间的采购拨款及开支。

彭兆衡被控的馀下5项伪造控罪指,他涉嫌制造另外3间装修公司的5张虚假报价单,意图诱使他人接受为真文书。

廉署调查发现,上述采购涉及伍宜孙书院及善衡书院共50份小型工程订单,总值约2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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