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获弹药生产商确认 过期催泪烟仍可使用
2019-11-27 16:32
社会示威活动仍未平息,并引起多场警民冲突。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以书面答覆议员许智峯的提问时表示,就早前社会对警方使用已过最佳使用效期的催泪烟的关注,警方已联络弹药生产商,并且得到确认,催泪烟于所标示的最佳使用效期过后仍然可于行动中有效使用。
李家超指,警方已联络弹药生产商,并且得到确认,催泪烟于所标示的最佳使用效期过后仍然可于行动中有效使用,并指即使超越最佳使用效期亦只会增加弹药发射失效的机会,并不会因此而对周遭的人和环境构成进一步的危险。他续指,虽然已获弹药生产商的确认,因应公众的关注以及警队的整体行动效益,警方多次清楚表明已于今年8月12日起停止使用超越了最佳使用效期的催泪烟。
他亦重申,在采购装备及弹药方面,警方一直按既定程序在全球采购安全、合适的装备及弹药,以应付行动需要。警方所使用的装备的采购细节涉及行动部署,为免影响警方的行动能力,不宜公开。警队就枪械的使用一向有清晰的指引及严格的守则。人员在使用枪械后需要就事件向上级汇报。警方会继续根据厂方及内部指引,安全地使用相关枪械。警方使用武力方面有谨慎和严格的指引。警务人员只会在需要时,才会使用适当武力。警方使用武力,是应对当时的情况,使用的地点及程度均取决于当时涉嫌违法人士的行为和现场状况。
被问到特务警察执勤时在枪械方面与警务人员的分别时,李家超则指,根据警务处的运作需要,是次获委任为特别任务警察的惩教人员现时主要负责守卫警务处处长所指定的政府处所,职责包括防暴、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工作。特别任务警察在有需要时可使用适当武力。他们执勤时所使用的枪械涉及行动部署,为免影响警方的行动能力,不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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