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子星引渡案官颁拘捕令交警方看管 惟可申请人身保护令
2019-11-19 18:09
30岁国际通缉犯印度裔港人文子星(Ramanjit Singh)被指策划恐怖活动,包括涉嫌串谋越狱、偷车、非法管有军火等。印度早前向香港提出移交文子星回国受审的要求,法庭表明其权力只能下达引渡命令,最终移交疑犯的决定权归行政长官所有。裁判官今在东区裁判法院裁定文子星18项案件表证成立,下令引渡文子星回国,但提醒文子星并不会立即被遣返至印度,文子星15天内有权向高等法院原讼庭申请人身保护令,倘若他申请成功,拘捕令将会暂缓执行。
裁判官就是否颁布拘捕令,须衡量现时证据是否足够足以使文子星有足够的嫌疑受审,亦即由法庭裁断表证是否成立。容后法庭亦会考虑印度当局是否有司法管辖权处理可呈堂的证据,以及审视文子星涉嫌犯下的罪行是否属于可移交罪行。
文子星被卷入28宗案件。裁判官裁定文子星涉嫌偷车、使用伪造车牌行为表证不成立。由于根据目前证据,印度政府一方无法确认车主身份,以及伪造谁的车牌,故指控欠稳。
至于文子星亦被指涉嫌非法管有军火,以及涉嫌使用伪造信用卡,以上两种罪行均被裁定表证成立。代表文子星的大律师杨艾文曾提到,印度政府没有从怀疑伪造信用卡的所属公司核实信用卡的真伪,证据有缺陷。裁判官反驳指,本法庭并非审讯,故毋须考虑证据的质素。
其馀控罪指文子星涉嫌参与越狱,串谋他人越狱和协助他人犯罪等。但由于越狱相关的控罪,并不属于可移交罪行,而且案件发生在5年前,起诉期已过,故表证不成立。文字星另涉及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由于他户口曾出现可疑汇款记录,故法庭裁定他表证成立。
尽管文子星被裁定18案表证成立,但法庭颁布拘捕令前必须考虑他被遣返后,受到印度当局虐待的潜在风险。倘若证实文子星曾遭虐待,不但司法机构,特区政府也有责任不将任何人遣返或递解至有遭受酷刑,或残忍、 不人道或侮辱之对待或处罚(CIDTP)的风险的地方。
文子星控诉警方基于他支持「卡利斯坦运动」(Khalistan movement)同时是「SADA」的活跃成员,在印度时一度遭受虐待,但裁判官裁定其声称的伤势跟医疗报告不符,而且负责医生诊断其伤势时有先入为主之嫌,故其口供不获裁判官接纳。更何况文子星投诉对象是印度警方,但申请移交疑犯的是印度政府的检控部门,法庭未见申请方与文子星的投诉有明显关系。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14:05
更新时间: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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