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前首相一马弊案 7项罪名成立将出庭宣誓自辩
2019-11-11 20:00
马来西亚法院周一裁定,前首相纳吉布所牵涉的一马基金弊案,初审工作可以继续进行,因为控方已经提出了足够的证据对他提出起诉,纳吉布必须作出抗辩。
一马基金被发现遭盗取4200万马币(约7800万港元)公款,是马来西亚历来最大宗的贪污案。纳吉布被控以7项罪名。吉隆坡高等法院法官加扎里早上裁定,纳吉布必须对他的控罪作出抗辩。
纳吉布共被控4项贪污罪和3项洗黑钱罪名。若全部被裁定罪名成立,每一项贪污罪最高可判入狱20年,而每一项洗黑钱罪最高可判入𤠒15年。纳吉布否认全部控罪,并扬言会在庭上为自己辩护。
66岁的纳吉布于今年4月首度被押上法庭。他早前获准保释外出,周一早上也有出庭,当听到裁决结果时,垂下头默不作声。
控方于8月完成罗列证据,形容纳吉布在一马基金内「仿如皇帝」。法官早上作出裁定时指出,控方提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对一马基金有很大影响力。一马基金由第一天开始已受到被告控制,也证明被告在基金内拥有强大权力,因此他必须对7项控罪作出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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