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复屯门公园】16岁少年涉藏改装长伞等攻击性武器 裁定表证成立
2019-10-30 17:08
屯门公园卫生关注组发起9月21日「光复屯门公园」游行,刚满16岁的少年在屯门交通交汇处遭警方截查,搜出80厘米长经改装雨伞、55厘米长行山柺杖、印有梁天埼样貌及印有政治标语的纸张等。少年否认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及一项管有适合用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案件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少年庭续审,控方传召一名专家证人,称涉案镭射笔经检验后确定超出标签上的巧率近10倍,惟一般市民未必知悉,实际使用上或有偏差及降低功率。裁判官考虑过所有证据及理由,决定接纳控方呈上的两段录影片段,裁定少年表面证供成立,押后至11月1日续审,期间少年须继续还押。
控方传召廉署技术服务部电子工程师郭汉文(译音),郭指镭射笔经检验后,确定爲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的3B型,最大输出功率为52mW,仅次于最高的四等,如小过35米或0.25秒的距离,直接接触眼部可能会造成伤害。惟遭资深大律师彭耀鸿质疑,镭射笔标签上标明只少于5mW,一般无经验的市民未必会知悉该笔超出功率,郭表示同意。郭续称实际使用情况下会若偏离目标一度,实际上会偏离目标62.8厘米,未必可造成伤害。
彭大状反对将两段录影画面呈堂,指警方违反指引,未有作出合理解释,而少年当时只是一个15岁的儿童,故法庭不能够在毫无合理疑点之下,证明其口供出于自愿,惟投诉不获裁判官接纳。
就读中三的少年被控于9月21日在屯门站公共交通交汇处管有长80厘米经改装的长伞、长55厘米的行山杖、镭射笔等。他同被控于同日同地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支发出绿色强光的镭射笔。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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