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复屯门公园】16岁少年否认藏攻击性武器 辩方斥控方行事草率
2019-10-30 14:00
屯门公园卫生关注组发起9月21日「光复屯门公园」游行,刚满16岁的少年在屯门交通交汇处遭警方截查,搜出80厘米长经改装雨伞、55厘米长行山柺杖、印有梁天埼样貌及印有政治标语的纸张等。少年否认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及一项管有适合用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案件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少年庭开审,控方传召两名证人作供,并拟以刑侦人员录影片段提问腾本外的证供,遭辩方怒斥其行事草率,「被告已经还押咗个几月啦,一个几月去做份口供有几难呀?依家仲用《公安条例》起诉一个当时未满16岁嘅小朋友?」,裁判官最终接纳其投诉,下令控方不得就此部分作提问。
控方高级检控官张卓勤先传召首位进行拘捕的警员曾用繁(译音),即席示范疑经改装的雨伞,伞布可以随意滑动,使约47厘米的伞干金属部分外露。辩方大状彭耀鸿质疑他明知少年未满16岁,须按特别程序进行拘捕、须于家长陪同下录取口供、有合理怀疑时应进行警诫,涉违反保安局局长订下的《查问疑犯及录取口供的规则及指示》,曾直言不知道该指示,同时称需视乎情况处理。曾续解释当日约有40至50人于只有十多人的警察防线前叫嚣,故未有在拘捕少年后进行警诫,惟当日录影片段显示,现场只有不多于10名中年男女,并无冲击警方防线。
张续传另一名警长李汉荣(译音),他解释拘捕时进行警诫非正常程序,故等候刑侦人员前来才作警诫,更指现场原有数十名示威者站于警方防线前,惟因「怕上镜」才于3分钟内「缩返入商场」。
彭大状表示预期控方会有一个公平审讯,未料其竟试图凭李的记忆去「挖新料」,惟张反驳指审讯公平,案件因应彭大状要求将审期提前处理,故未能于有限时间内录取口供,强调控方做法并非仓猝,质疑彭大状指控有夸大之嫌,更称「我唔需要问每一句都要事前同你讲,同唔同意?」
就读中三的少年被控于9月21日在屯门站公共交通交汇处管有长80厘米经改装的长伞、长55厘米的行山杖、镭射笔等。他同被控于同日同地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支发出绿色强光的镭射笔。聆讯下午再续。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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