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颁令禁警员被起底 高院修订内容增「有意图恐吓」为前提

2019-10-29 13:03

高院日前颁临时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针对警员或家属作出包括「起底」、恐吓或滋扰等行为。资料图片
高院日前颁临时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针对警员或家属作出包括「起底」、恐吓或滋扰等行为。资料图片

高等法院日前颁下临时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针对警务人员或及家属作出包括「起底」、恐吓或滋扰等行为。不过,警方昨日深夜发表新闻稿,指高等法院修订临时禁制令,就禁止发布资料的条件,除了未经相关人士同意外,新增了「同时有意图或相当可能会恐吓、骚扰、威胁、烦扰或干扰相关人士」,而有关的临时禁制令有效期维持至11月8日。

原先的临时禁制令列明「在没有相关人士的同意下使用、发布、传达或披露给他人属于警务人员、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员(即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他们的姓名、职位、住宅地址、办公地址、学校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出生日期、电话号码、香港身份证号码或其他任何官方身份证明文件的号码、Facebook帐户ID、Instagram帐户ID、车牌号码和警务人员、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员(即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的任何照片」。

而新修订后,改为「在没有相关人士的同意下及同时有意图或相当可能会恐吓、骚扰、威胁、烦扰或干扰相关人士的情况下使用、发布、传达或披露给他人属于警务人员、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员(即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他们的姓名、职位、住宅地址、办公地址、学校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出生日期、电话号码、香港身份证号码或其他任何官方身份证明文件的号码、Facebook帐户ID、Instagram帐户ID、车牌号码和警务人员、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员的任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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