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推出12项措施便利跨境贸易投资及投融资

2019-10-25 16:4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12项措施,便利跨境贸易投资及跨境投融资,包括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办理有关贸易资金收付手续等。 外管局今年初已于大湾区、上海及浙江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可节省企业相关资料准备及审核时间一半以上,今次决定将试点范围扩大至条件成熟的其他地区,并将试点业务范围由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扩至服务贸易外汇收支。 在跨境投融资方面,外管局容许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以资本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并扩大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便利境内机构向境外投资者转让内资股对价款的结汇使用,容许外国投资者保证金在竞标后,用于出资及结汇支付等。 另外,取消资本项目外汇帐户开户数量限制、开展银行不良债权及贸易融资等跨境转让试点。(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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