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陈同佳杀人案时序一帖睇
2019-10-23 09:30
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示威持续至今仍未平息,而今次风波的导火线、即被台湾通缉的杀人案疑犯陈同佳今日刑满出狱。记者将事件整合,依时序整合一宗杀人案如何演变成政治风波。
●2018年2月
陈同佳与女友潘晓颖前往台湾旅行,期间两人在酒店内发生争执,潘声称腹中胎儿属其前男友,陈激动下将潘头部撼向墙,再从后将她勒毙,将其尸体放入粉红色的行李箱,睡至翌日早上决定弃尸在台湾捷运竹围站外草丛。陈事后返回香港,并三度使用潘的银行卡,一共提款1.92万元。
●2018年3月
潘晓颖的母亲向将军澳警署报称女儿失踪,并在寓所发现陈同佳的「入台证」副本,遂向陈查问。陈同佳其后被香港警方问话,他在会面中承认杀死潘,随即被警方拘捕。不过由于案件并非在香港发生,没法控告谋杀罪,最终控以四项洗黑钱罪。台湾政府其后多次要求港方提供司法互助,将陈同佳遣送至台湾。
●2018年12月
台湾士林地检署对陈同佳发出通缉令,时效长达37年6月,直到2055年8月17日为止。惟港台并无引渡条例,双方就案件一直未能达共识,事件陷于胶着状态。
●2019年2月
民建联陪同潘晓颖的家属在12日召开记者会,表明支持港府修改法例,堵塞有关的漏洞。翌日保安局提出修订《逃犯条例》,容许「一次性」移交逃犯至无长期协议的地区,随后展开为期20日的公众谘询。事件引起社会争议,台湾的陆委会亦表明不同意港府以「一个中国」为前提修例并与其交涉。
●2019年3月
大律师公会率先发声明反对修例,认为修例移除立法会审议的权力等。商人刘銮雄亦一度提出司法覆核,质疑修例是违反香港人权法案。由于民间以至商界不满声浪大,政府宣布提高移交门槛,只处理最高刑期3年以上罪行,并将9个罪项剔出移交范围。首次举行反修例的游行,举办方表示约1.2万人参加。
●2019年4月
陈同佳承认4项洗黑钱罪名,判囚29个月。立法会召开处理《逃犯条例》修订首次法案委员会会议,但由于民主派议员拉布,两次会议均未能选出主席。民阵及民主派发起第二次反修例游行,称有13万人参加,警方指最高峰时有2.28万人,两者的数字均创下2014年占领运动以来游行人数新高。
●2019年5月
内务委员会召开特别会议,委任建制派最资深议员石礼谦主持会议,事件触发委员会「闹双胞」,议员在会议室爆发混乱场面。保安局长李家超提出将修例「直上大会」,直接在6月12日于大会恢复二读辩论。陆委会再度表明不会在《逃犯条例》修法的前提下与港府协商,即使修例通过亦不会同意移交陈同佳。各界发起联署反对修例,当中包括宗教团体、社福界、教育界、体育界及法律界等,高等法院原讼庭法官李瀚良亦破例联署。惟中央及中联办表明支持港府依法修例,特首林郑重申政府有决心修例。
●2019年6月
民阵发起第三次反修例游行,并宣布人数有约103万人,创下1997年以来游行人数新高。港府当晚发声明强调会按原订计划进行二读。反修例示威者首次发起「三罢」行动,并在12日日包围立法会,要求撤回修例。警方当日施放多枚催泪弹、胡椒喷雾、布袋弹和橡胶子弹,以驱散示威者。林郑其后宣布暂缓《逃犯条例》修订
虽然政府宣布暂缓修例,不过未能平息市民的不满,民间提出「五大诉求」,并展开连串示威活动,包括200万人上街游行、71占领立法会等,风波持续至今,港府上月先后宣布撤回修例,及引用《紧急法》为《禁止蒙面规例》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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