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物流主管夸大分判商泊车费呃公司$6200 押后判刑

2019-10-22 17:20

一名跨境货运服务公司前雇员夸大分判商呈交的托运单上所列出的泊车费,以诈骗该跨境货运服务公司服务费6200元,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将案件押后至11月12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获准以现金保释。

周志扬,42岁,旭晖空运国际有限公司(旭晖)前物流主管,承认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被告在警诫下接受廉署人员会面时,承认把31张托运单上的泊车费,由120元修改为320元,各夸大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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