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诗诗名誉案胜诉 获赔4.5万港元

2019-10-21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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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奇隆与刘诗诗2011年合作剧集《步步惊心》时戏假情真,两人2015年结婚,今年4月荣升父母,两口子变一家三口。然而,去年9月有网民在微博发表「曝刘诗诗出轨被抓拍,已怀孕3个月,孩子不是吴奇隆的!」的文章,刘诗诗早前以原名刘诗施名义入禀,控告一名24岁男子周姓男子,身为微博用户「韩流圈sbf」的持有及管理者,发布上述有严重人格眨损性质的内容。

据法庭判词指,法庭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使原告遭受到严重的精神困扰和伤害。法庭判刘诗诗一方胜诉,周姓被告需在此判决生效之日起的15天内,向刘诗诗赔偿公证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律师费合共41,290人民币(约45,778港元);而周姓被告亦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的15天内,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上发表赔礼道歉公告,需连续刊登15日,其内容亦需经法庭审核,被告需负责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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