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生涉柜板夹老师前臂致骨裂罪脱 官劝勉珍惜机会好自为之

2019-10-21 17:17

被告张铭俊。 资料图片
被告张铭俊。 资料图片

17岁中二男学生被指于去年底,在课室内涉嫌用书桌柜桶木板盖将女教师前臂夹至骨裂,男学生早前否认一项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罪,今在粉岭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吴重仪著被告好好珍惜机会,「唔好奉旨学校、老师要畀机会你」,又斥被告欠交功课为人没有责任心,在课堂上睡觉「无耻」、「不知所谓」,劝他好自为之。

吴官裁决指,本案为一对一的案件,涉案老师的供词要达至良好质素,控方亦要证明被告属「恶意及非法」伤害事主。

惟事主的口供与庭上说法不一,一时称遭被告夹伤手一下,一时又称被夹伤数次。吴官指事主在庭上作供时十分「长气」,即使事隔10个月亦十分仔细,不解其口供纸的供词何以如此简单,加上事主在首次录取口供时更指被告是「一时冲动、无心」,吴官认为构成疑点。

再者,事主指被告坐著夹伤她的前臂,吴官质疑是否伤至10个月都未能上班。而事主亦未能提供私家医生的医疗报告,以证其伤势。吴官表示面对顽劣学生,老师「发火」亦是情有可原,但事主在庭上有某些刻意隐瞒的供词,法庭无法得知哪些属真确,哪些属夸大,由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裁定罪名不成立。

被告张铭俊被控于去年12月4日在上水东华三院甲寅年总理中学课室内,非法及恶意伤害金姓女事主。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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