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冲突】16人被控参与暴动 案件押至12月10日再讯

2019-10-21 17:41

各区于8月31日均爆发示威冲突,其中16人涉嫌参与铜锣湾及湾仔一带示威活动被控以暴动罪。 资料图片
各区于8月31日均爆发示威冲突,其中16人涉嫌参与铜锣湾及湾仔一带示威活动被控以暴动罪。 资料图片

《逃犯条例》修订风波持续,各区于8月31日均爆发示威冲突,其中16人涉嫌参与铜锣湾及湾仔一带示威活动被控以暴动罪。众被告共分3案,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

首宗涉及6男1女被告,控罪指他们涉嫌于8月31日,在铜锣湾百德新街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众被告毋须答辩,控方申请押后,以待警方作进一步调查。由于控方牵涉68名证人,警方需时摘录口供,参考闭路电视和警方录影片段。本案亦牵涉22个汽油弹,检验需时,故申请押后8周。惟辩方反对长时间的押后,质疑控罪内容至今仍没法指出众被告曾参与任何非法行为。

鉴于近日社会活动均发生港岛中环一带,控方向法庭申请禁足令禁止他们进入指定范围。辩方反对申请,质疑控方依赖其馀社会活动作申请理由对众被告不公,禁足令亦会影响部分被告的工作。

裁判官将首宗案件押后至12月10日,除男被告刘宇轩外,其馀被告保释条件不变。裁判官准许刘候讯其间返内地探亲,另下达指令控辩双方需开庭前知会对方未来的申请。

其中2名被告刘宇轩和许智锐投诉,被扣查其间被迫穿上不属于他的装备或证物拍照。刘另指控警方曾以威迫利诱手段为他录取口供。

至于第2宗案件仅指一名18岁学生叶君诚涉嫌于8月31日,在铜锣湾轩尼诗道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该案和涉及5男3女,包括资深社工陈虹秀的第3宗案件,控方同样申请押后8周,以待警方作进一步调查,调查方向跟首宗案件相同,裁判官将官押后到12月10日再讯,除了女被告莫嘉晴,其馀8被告保释条件不变。其中社工陈虹秀允准因工作原因向警署更改个别报到时间。

身为自由工作者的莫嘉晴因工作需要,11月中需短暂离开香港搜罗外国时装,申请获批准。

其中一名女被告赖德岐投诉,遭警方扣留期间,只能使用没有遮掩的羁留室厕所如厕,她又被要求穿上证物拍照,虽她拒绝就范但仍被警员以手机擅自拍摄。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17:07
更新时间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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