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仔冲突】涉暴动违禁蒙面法等 15岁男生准保释须守严谨条件

2019-10-18 17:28

10月6日「反极权反紧急法大游行」中,被捕的26人被控一项暴动罪。 资料图片
10月6日「反极权反紧急法大游行」中,被捕的26人被控一项暴动罪。 资料图片

10月6日「反极权反紧急法大游行」中,被捕的26人被控一项暴动罪,14人另被控一项违反禁止蒙面规例罪,除了涉嫌扔汽油弹的15岁中四男学生外,其馀13人均准以保释。一直还柙的男学生今在高等法院申请保释外出,法官黄崇厚听取陈词后批准他保释外出,但须遵守较为严谨的保释条件。黄官处理完保释事宜后寄语被告「如果你所做嘅行动系出于爱香港,请你冷静谂下,现时出现嘅情况会唔会令到香港更美好」,又称既然他收到圣经,很多人称可从圣经中寻找真理,著他「打开本圣经睇下」。

15岁被告被控于本年10月6日,在湾仔轩尼斯道一带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士参与暴动,他另被控于同日同地身处非法集结时,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辨解而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识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一个半脸防毒面具。

被告获准保释外出,但需要有两名担保人,其中一人不可是父母,每人须缴交3万元人事担保。被告不可离港及交出所以旅游证件,坐在报称地址,遵守晚9朝6的宵禁令,以及每周三天到警署报到。除此以外,他亦不可接触控方证人,除了生病或其他重大变故,必须要依时上学;亦要每10天约见社工。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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