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违《禁蒙面法》女售货员准保䆁守宵禁令
2019-10-18 17:03
10月6日全港多区爆发大规模示威冲突,警方在黄大仙区拘捕一名27岁女子,她被控一项违反《禁止蒙面规例》。案件今午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获准保䆁外出,案件押后至12月9日再讯,以便进一步调查。
被告陈子晴(27岁,售货员),获准以现金3000港元保释,期间须守宵禁令,每周一次往警署报到,除在获批准的时期外不得离港。
控罪指,她被控于10月6日在九龙黄大仙东头邨道183号东头(II)邨荣东楼外,身处非法集结时,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识辨身份的蒙面物品,即一个耳挂式口罩。
记者:黄雅纯
建立时间11:06
更新时间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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