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促撤回下周一开会选主席决定 财委会秘书指陈健波有权召开

2019-10-12 20:03

财委会昨日会议未能完成新会期的正副主席选举。资料图片
财委会昨日会议未能完成新会期的正副主席选举。资料图片

立法会财委会昨日会议未能完成新会期的正副主席选举,现任主席陈健波同意下,直接决定下星期一再举行会议继续选举议程。民主派议员去信立法会财委会秘书,要求撤回有关决定。

财委会秘书薛凤鸣经陈健波同意后于今日回信。薛凤鸣指,《财务委员会会议程序 》第5段订明,「每届任期第二个或其后各个会期的财务委员会正副主席选举,则可在该会期开始前举行的会议上进行。是次会议须由在任的财务委员会主席召开。」薛凤鸣续指,虽然陈健波是新会期财委会主席候选人之一,但根据上述条文,选举正副王席的会议仍须由他作为在任财委会主席召开。

信中又指,财委会于上个年度会期已积压40多项尚待审议的财务建议,包括多项基建工程和民生项目,并指「主席认为有迫切需要尽快完成新会期正副主席的选举,让财委会在新会期尽快展开审议财务建议的工作。」信中亦指,陈健波留意到下周一和二立法会没有其他会议,并指「虽然是次会议的通知期较短,但考虑到10月14日没有其他委员会会议,该日亦是一个工作天,主席认为因应现时情况,他根据《议事规则》第71(6)条及《财务委员会会议程序》第11段指示给予较短时间预告是合适的做法」。另外,信中又指,若按惯常做法事先谘询委员能否出席会议,实非切实可行,冀各委员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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