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称警员开枪合理合法 前监警会委员:向手脚开枪或会击中他人

2019-10-02 14:58

郑承隆指,当时警员使用枪械是合理及合法。资料图片
郑承隆指,当时警员使用枪械是合理及合法。资料图片

《逃犯条例》修订风波持续,示威者昨与警方在多区爆发冲突,其中警方在荃湾向一名示威者开实弹枪,他胸部中枪送院抢救,情况一度危殆转为严重,现时情况稳定。前监警会委员郑承隆表示,当时警员使用枪械是合理及合法,并指若警员向手脚开枪,或可能会击中附近其他人。

郑承隆今早出席港台节目时表示,从网上片段可见,当时有警员被5至6名示威者殴打并跌倒在地,估计开枪警员看到同袍生命受威胁,才会持枪冲向人群救人,并指警员曾试图踢开地上示威者但无效,其后有示威者手持铁通向其手部施袭,因此警员才开枪。

他又指,当时情况是「电光火石」,并指当时警员的选择不多,难向手脚开枪,否则可能会击中附近其他人,并认为该警员清晰知道自己在做何事。另外,被问到为何不先向天鸣枪示警,他则指,不能只看镜头的角度,并指警员当时的所在位置头上有檐篷,不清楚是否有石屎,需考虑向天鸣枪后子弹向下反弹的风险。郑承隆亦指,若警员当时收回配枪,再拿出其他武器或有难处,因此认为使用枪械的做法是合理及合法,并指从片段可见,警员已尽量向中枪者的左边膊头胸口开枪,而并非指向正中间,但坦言不知警员是否希望向锁骨方向发射,并指实际情况要先看警员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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