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总装专线直驳深圳法院视像作供 警方指审讯完结后拆除

2019-09-26 08:05

警总装专线直驳深圳法院视像作供。资料图片
警总装专线直驳深圳法院视像作供。资料图片

《传真社》取得采购文件显示,警队专责情报工作的「技术服务部」(又称技术支援组),于8月中安装一条网络专线,由湾仔警察总部点对点连接内地深圳法院,合约期一年。

传真社报道,警方今年七月向香港宽频旗下滙港电讯有限公司申请一条国际以太网专线(IEPL),由湾仔军器厂街1号警政大楼西翼5楼522室,接驳至深圳巿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区7号庭,由8月16日上午9时起生效,合约期12个月,费用6.8万元。

采购文件显示,申请专线表格及订单确认书上的帐户名称,均为香港警务处「TSD」,与警队技术服务部(Technical Services Division)简称相同。但订单确认书上的邮寄地址,却是中环红棉路8号东昌大厦一楼层。传真社翻查政府物流服务署拍卖物品清单,使用有关地址是廉政公署执行处。

警方回覆传真社指,因应一宗串谋贩毒案件,向法庭申请寻求内地法院协助,让在内地被捕的涉案人士于下月17日进行初级侦讯时,透过实时视像方式作供,故安装网络专线,连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

传真社引述司法机构资讯科技事务处一名职员回覆指,西九龙法院部份法庭包括科技法庭,已设有视像会议的网络线路,可提供一条直线连系任何同样支援实时影片、语音及资讯传输的地方,毋须额外申请专线。而据科技法庭的操作手册列明,除非传输困难,才需要使用外间的连线服务,否则不论视像会议的另一方在本地或海外,均应直接拨打到科技法庭。

警方仅指有关专线经警政大楼接驳纯粹是线路安排,方便提供技术支援,视像联系内容经过加密,审讯后会拆除。警方未有回应过去有否与内地设立相关类型的专线。律政司同样没有回应有关案件的视像作供安排,是由律政司或警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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